债转股并不能经由降低企业投资资金成本的方式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
洗钱犯罪经常是一个流程性犯罪,不是单个行为,而是多个行为窜起来的。知识分子的使命是弥补社会的裂缝,而不是用所受的教育、所习得的技能,肆意掠夺财富。

西方金融历史悠久,行业成熟,专业人才多,对金融工具掌握娴熟,让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在学习中提防。跨国犯罪集团游离各个国家之间,利用各个国家法律、政治、文化上的差异,它们往往以表面上合法的公司形式来掩盖非法运营活动。进入专题: 洗钱 。因为洗钱者并非遵循市场规律,寻求市场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没有严密的法律制度,此类犯罪分子更容易成为漏网之鱼。
相较于明显违反人类社会伦理道德的自然犯,法定犯难以引起民众对犯罪分子的憎恶。这一犯罪方式有其社会根源,分析如下。政府也承认税制不合理,开始向综合税制推进。
美国的税制就是综合的,所有收入计算到一块,然后算一种征收的方法,特别注重的是扣除,美国税制的扣除计算得非常细,它有一个原则,凡是过日子的钱都可以扣除,购买第一套住房,甚至有时候第二套住房都可以扣除,可以不交税,分摊到若干年。(南都评论记者隽永 实习生邱慧君 整理)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进入 李炜光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税收 。三是家庭内部关系,性别之间趋向平等。现代社会讲个体家庭,跟过去理解的家庭又不一样了。
在中国,申张个人权利,不惜血本跟公权力叫扳,都是好现象,不能靠维稳换来国家的稳定和谐。经济因素影响中国家庭的现代化转型 我对税收更熟悉一些,但是税收与家庭的关系这又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今天的讲座实际上是一个自我挑战,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政府征税的过程,其实也是跟纳税人博弈的过程,不能有一方太软弱无力,该说话时不能沉默。大家都在过问3500元是不是能提到5000元或是1万元,其实没有意义,那10种你没有过问,这里涨到1万又如何?还有一种说法,现在财税部门说,全国十多亿人只有2000万人在交个人所得税,大部分人被排除在外,再提高起征点,至少官方是肯定不能接受的。第二是政府向农民征购粮食,皇上有令要给老百姓钱,但下面落实不了,粮食收走了,不见给钱。有几个一般性的看法,一是家庭规模趋向于小型化,造成家庭结构核心化。
对话中主要说了三点,第一,朝廷说好了两税之外不再征其他苛捐杂税,可实际上两税之外的负担一年比一年重。孩子上学、赡养老人的费用都可以扣除。80后考虑问题比较注重经济因素,考虑自己未来生活的处境,这是情有可原的,所谓闪离也不能完全用感情因素来解释,去年发生的加名税和因房产税而出现的离婚或假离婚风潮,都说明经济因素对现代小家庭的冲击。比如房产税,为什么要交,我们过问过吗?政府部门认真地解释过吗?我看到很多地方政府官员或者税收专家,解释说征收房产税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这个解释大家怎么能够接受呢?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关心的是征税之后干什么用了
对于社会性政策负担部分,应由政府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将企业冗员、职工养老、医疗等负担从企业中分离出 来。债转股将会成 为许多人担心的又一次免费午餐。

如此,资产 管理公司持有的由债务转来的企业股份,可获得应有的资金回报,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继续持有这些股份,也可以向 海内外投资机构出售。第三类是,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有很大的国内市场,但由于生产所需的技术,资 金密集程度太高,不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在失去市场垄断以后,如果不克服我国资金相对稀缺、相对贵的比较劣 势,这类企业的产品无法和国外企业和国内合资企业的同类产品竞争,电信和化工即属这类型企业。
预 算软约束的根源是政策性负担,即使是私有企业,如果政府要其背负国家政策造成的负担,政府也必须对由此造成 的亏损给予补偿,而私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利用政策性负担为借口向政府要事前的政策性优惠和事后的政策性补贴的 积极性会比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高,这是前苏联、东欧国家在私有化以后预算软约束更为普遍、严重的原因。债转股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意义应该在于,债变 成股以后,可以缓解国有企业高额存量债务在短时期内的还本付息压力,从而给经营不好的国有企业一段较为宽松、 从容的软时间约束,来解决其长期存在的问题,提高其竞争和盈利能力。国有企业高负债率的间接原因则是国有企业的 预算软约束。到底我国的国有企业现在还背负有哪些政策性负担?对此,在我和蔡昉、李周所著的《充分信息和国有企业改 革》(上海人民和三联出版社,1997)一书和我们三人在1998年5 月份《美国经济评论》第88卷第2 期上《竞争、 政策负担和国企改革》一文中有详细论述。在1979年的改革以后,对老工人的上述费用逐渐转由企业自己负担,增加了国有企业的 成本。三、债转股的国有企业的转产转制。
进入 林毅夫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债转股 国有企业改革 。改革、开放后,各类投入要素的价格都已一一放开而不断上 升,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也因国外同类产品和合资企业的进入而消失。
因此,说国家没有提供给国有企业股本投资,企业要对其子静止复银行利息,造成国有企业竞争、 盈利能力低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难点在于以往把本应该用于社会保障的基金积累,已用于生产建设投资,形成了社会保 障基金的历史欠帐。
这样一来,股本融资的成本就又进一 步高于债务融资于了。3.债转股的政策目标定位从前面的分析表明,如果资产管理公司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经营,债转股事实上无 法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因为债转股后,企业应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长期平均回报率须高于银行贷款利率。
就直接效果来看,债转股可迅速改善银行和企业两方面的资产负债表状况。对这一点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否则,在债转股以后,国有企业归还资金使用成本的时间 约束变软,很可能放松了剥离政策性负担的压力,软预算约束的源头依然如故,不良负债还会再生。债转股给变现国 有资产提供了一个较为便利的方式,所以,也可以为社会性政策负担的剥离,创造所需的资金条件。在不 消除政策性负担的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不相容的问题会更为严重,任何国有企业的改革措施都难于收到预期 的效果。
首先,对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负担部分,可以根据企业的技术、产品和市场特性分为三类区别对待。由于非国有企业没有这部分负担,国有企业在和其竞争时,也就处于不利地位。
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治 本之道是消除政策性负担。国有企业高负债率的直接原因是国家在1983 年实行了拨改贷,对国有企业的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向银行的贷款。
改革之前,我国实行了低工资政策,工人在就业时所领到的工资基本上只够当前的消费,工资 应有的其他组成部分由国家直接掌握作为投资,工人的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由国家在工人需要时才以 财政拨款的方式直接支付。也就是说,从长期平均成本的角度来看,企业用股本筹集资金的成本要比 向银行或债券市场举债要高。
如果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不是由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那么预算软约束的根源为何?我和谭国富在发表于1999 年5 月份《美国经济评论》第89卷第2 期上的《政策负担、责任归属、和预算软约束》一文中论证道,由于国有企 业普遍承担着某些国家政策造成的负担,使国有企业蒙受了政策性亏损,国家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负有无可推卸的 责任,因此,必须对这种亏损给予补偿,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可以把经营性的亏损也说是政策性亏 损,国家分不清楚那些是政策性亏损那些是经营性亏损,只好把企业的所有亏损都背起来,国有企业的预算因而软 化。最后,还有少数一些企业,其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很高,为国 防安全所需要,既不适合转产也不适合外资参股,这类型企业不管国有或是民营,其生存只能靠国家的支持,债转 股可以使银行解套,将支持这类型企业的责任归还给财政,但债转股并不能提高这类型企业的盈利和自生能力。集中于二 个问题:第一,债转股能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吗?第二,如何防止债转股变成债务大赦免,并克服新不良负债的形 成机制?其实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并非是非此即彼的,它取决于债转股改革定位是否适当,配套改革是否到位。1.不同融资方式的单位成本比较企业以不同方式融资的单位成本不同。
归纳起来,国有企业现有的政策性负担可分为两大类:1.战略性负担。股本融资由于具有软时间约束和高成本两种特性,这种融资方式适用于投资收益波动大但预期收益高的企业, 和投资要有一段较长的无收入或低收入期后才能有高收益的企业。
一、债权和股权的比较:债转股的政策定位债转股在国有企业改革全局中到底能起何作用,须从比较债务融资 和股份融资的特征入手。在这种理论 的指导下,前苏联和东欧转型国家把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作为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首要措施,但根据世界银行《1997 年世界发展报告:从计划到市场》的研究,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把国有企业私有化以后,原来存在于企业的预算软 约束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变本加厉。
于是,这类企业丧失了其自生能力。四、结论国有企业盈利和竞争能力低的根源是政策性负担,债转股本身并不能消除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但 可以给消除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提供一段较为宽松的软时间约束和一个有利的实现形式。 |